鼎 2019年 春季號 第39卷 總第192期 主教團與普世教會的關係
鄭家樂著 張嘉兒譯
最初推動成立亞洲主教團協會(FABC)的事情,可以追溯到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印度孟買的嘉士亞樞機(Valerian Cardinal Gracias)觀察到,來自亞洲的主教們在羅馬參加大公會議之前彼此並不認識。大多數亞洲主教與西方地區,比其他亞洲地區,有更好的聯繫,特別是與各自的傳教贊助團體。前往參加該屆大公會議的香港教區白英奇主教(Lorenzo Bianchi, P.I.M.E, 1899-1983),首先到了他的意大利出生地科爾泰諾戈爾吉(Corteno),在那裡他為布雷西亞(Brescia)教區祝聖了他的侄子為神父。在議會中,白英奇主教經歷了深刻的皈依,認識到教會需要改變,他亦向香港的神父和信友傳達了這種熱忱,當中包括1967年6月獲任命為香港輔理主教的徐誠斌(1920-1973)。身為外國傳教士白英奇主教本著梵二精神,希望中國神職人員擔任教區的領導,遂於1968年11月辭職,年僅70歲。1969年5月,已經在管理教區的徐主教被正式任命為教區主教。除了擔任香港第一位華裔主教外,徐主教還將為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在亞洲的回響和亞洲主教團協會的成立作出獨特的貢獻。
香港位於亞洲以及亞洲和西方之間的交匯處,而徐誠斌主教則非常適合去處理亞洲主教間合作所需的溝通。徐主教在國際大都會上海長大,在那裡他獲得了聖約翰大學的英語教育和新聞學學位。在為一家英國新聞機構報導中國後,他隨後在復旦大學教英語。後來,他獲得英國文化協會的資助,在牛津大學的梅頓學院獲得了英國語文和文學的碩士學位。1948年他回到中國,在南京中央大學接受教職。在共產黨軍隊進入南京之前,他領洗加入了天主教會,聖名為方濟各。 1950年,他去了香港並留了下來,以分辨司鐸的聖召,同時亦學習拉丁語,並為司鐸的培訓費用而儲蓄資金;1955年他去了羅馬在伯達書院攻讀神哲學,這是一所講英語的修院,並於1959年在羅馬晉陞鐸品。回到香港後,他獲任命為教區報章《公教報》的總編輯。
在其他職責中,他指導公教進行社和公教真理學會,並在教區基督徒合一委員會任職,在被任命為輔理主教之前,他是香港教區對外聯絡處主任, 「通過他所接受的教育,他對中國和西方的文化都感覺自在。他在中文寫作中是具有風格的大師,而他寫英文時有絕對的確定性和準確性。」後來成為樞機的韓國漢城(現稱為「首爾」)的金壽煥總主教,在闡釋他所參與起草的FABC未來法規時,明確地引用徐主教的流利英語。徐主教曾在牛津和羅馬學習的經歷也確實有助於他在國際聚會上的互動。1969年5月在羅馬舉行的會議上,他當選為明愛國際副總裁,並獲教宗保祿六世親自接見。後來教宗任命他為香港教區主教。由於FABC是與羅馬教廷的共融中冒起及發展,這種人際關係必然有所幫助。
1969年,亞洲各地的主教對為地方教會之間建立更持續交流與合作平台,向前邁進了一步。作為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的成果之一,於1969年10月11日至28日在羅馬召集了一批被挑選的主教舉行了第一屆主教團的特別大會,討論「羅馬教廷與主教團之間的合作」。會議期間,13個亞洲主教團的主席也分別會晤,討論他們在亞洲合作的願望。1969年10月21日,年資較深的嘉士亞樞機在菲律賓學院主持的會議中,他們都同意在馬尼拉召開亞洲主教會議。在下一個籌備階段,亞洲主教團的9位主席於1970年4月2日至4日在馬尼拉舉行了會議。他們的核心小組與來自亞洲不同主教團的18名代表會面。這些會議為在亞洲舉行的亞洲主教會議奠定了基礎。
1970年11月23日至29日,大約180名亞洲主教在馬尼拉聚集,參加亞洲主教會議(Asian Bishop’s Meeting)。亞洲主教這次與徐主教在亞洲土地上召開會議,教宗保祿六世訪問時,表達了他想「參加整個東亞地區的主教會議」的願望。有了這些準備工作,創立FABC提議首次正式出現,並得到亞洲主教們的批准。在亞洲主教會議之後,幾位對建立永久性的亞洲主教組織持有濃厚興趣的主教在沙勿略樓參與由Horacio de la Costa,SJ主持的會議。徐主教也在當中。金壽煥樞機在教宗保祿六世出席的會議上提出了這一提案,而徐主教則提供了進一步的解釋。在返回羅馬之前,教宗還於1970年12月4日訪問了香港,徐主教就在他身邊。
亞洲主教會議發表了一項信息,並通過了決議,以確立亞洲地方教會之間的持續合作,而香港將在後續發展中發揮關鍵的作用。亞洲主教會議的第一項決議肯定了為亞洲教會建立共融架構的願望:
大家都同意:
籲請在這裡的主教團授權和支持一個永久性機構,好能有效地落實會議議決。
該決議在一系列「架構決議」中作進一步規定,其中包括設立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秘書處。除了同意秘書處的性質和職能外,亞洲主教會議還就其所在地提供了指導性的方針:「中央秘書處應位於一個亞洲城市,該城市盡可能在地理上位於該地區的中心地帶,同時秘書長可以方便地與將來會合作的專家和國際機構聯繫。會議認為,最符合這些規格的城市是馬尼拉。」
在亞洲主教會議之後,該秘書處實際上將在香港成立,這是另一個位於中心的亞洲城市,也是徐誠斌出任主教的地方。決議強調,中央秘書處將成為一個「服務機構」,依靠的並非司法權威,而是服務,溝通和合作。巧合的是,徐主教的座右銘是「誠悅事主」(Laetus Serviam),意思是「我將高興地服務」。即使在那時,中央秘書處的建立已被認為是亞洲主教會議最持久的影響。它所提供的服務對於FABC的建立和發展是非常寶貴的。在亞洲主教會議上,關於架構的最後決議提到中央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將於1971年3月在香港舉行。徐主教被授權召集主席們召開主教會議。香港不屬於任何特定區域的主教團,因此將作為準會員參加FABC。這種特殊地位也可讓徐主教更適合作為亞洲主教會議的協調員和中間人。
在徐主教的組織下,第一屆亞洲主教的中央委員會會議於1971年3月在香港赤柱的瑪利諾神父宿舍舉行。11個亞洲主教團的主席參與會議,計有:印度的加西亞樞機(Cardinal Gracias)兼為今屆會議主席、南韓的金壽煥樞機、斯里蘭卡的柯萊樞機(Thomas Cardinal Cooray)、印尼的達謨裘雲諾樞機(Justinus Cardinal Darmojuwono)、日本的田日芳五郎總主教、菲律賓的阿爾拔杜總主教(Teopisto V. Alberto)、台灣的郭若石總主教(Joseph Kuo)、越南的阮文平總主教、老撾和柬埔寨的羅斯里特主教(E.Loosdregt)、馬來西亞的加爾雲主教(Anthony D. Galvin)和泰國巴龍拉戈主教(Robert R. Bamrungtrankul)。會議討論了亞洲主教的組織架構,他們選擇了一個委員會為FABC起草章程:南韓的金壽煥樞機擔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印尼的達謨裘雲諾樞機;菲律賓阿爾拔杜總主教;印度的杜澤主教(D’Souza)及香港的徐誠斌主教,他擔任秘書。為回應一些梵蒂岡反對亞洲主教架構的聲音,並努力防止誤解,他們還致函教宗保祿六世。這封信是由11位主教團主席簽署的,並由以下人士發送:
亞洲主教會議召集人徐誠斌主教
香港郵政總局郵箱2987號
電報:「香港天主教堂」
作為協調員和地方主持人,徐主教被委託發送電報一點都不奇怪。直至至FABC被批准和成立,這中央委員會會議被視為亞洲主教會議的延伸,而徐主教被確定為召集人。
1971年11月徐主教向主教團主席們發送了擬議的FABC章程草案之後,他於1972年8月24日至25日再次在香港的利園酒店召開另一次亞洲主教團主席會議。這一次,只有10個主教團的代表,因為日本和泰國的主教團分別由於對提議的章程或由於反對整個提案而沒有參加。儘管存在一些意見分歧,但由徐主教擔任秘書的後續委員會編寫了「章程」的第二稿,由14個主教會議中的12個代表進行了討論和批准。
亞洲的樞機主教,首爾的金樞機,孟買的嘉士亞樞機,可倫坡的歌利樞機和三寶瓏的達慕諸和路樞機一起前往羅馬,並向教宗保祿六世提交了該草案,後者批准了兩年的實驗期。這些法規,隨後的小修訂以及隨後的批准,繼續指導FABC的組織和活動至今。
作為主教團的自願協會,FABC強調團結,分享和服務。FABC不是一個超越國家的主教團;它刻意缺乏法律權威,協調和推動各項倡議,支持當地教會回應各自的需求。FABC的目標是:「在其成員中培養團結和共同負責亞洲教會和社會的福利,並促進和捍衛任何有利於更大的美善的事物。」關注整個亞洲社會,這個目的是故意製定得較廣泛的,超越教會內部事務的界限。在範圍上,「任何為更大的美善」是多麼全面和不可或缺的,也超越了對人類生活的意義和價值的任何狹隘解釋。因此,FABC的主要職能蘊含對其事工的廣泛理解:
- 促進教會在人類全面發展中活躍的臨在;
- 考察普遍的問題並研究協調解決方案;
- 促進地方教會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 幫助主教團更好地為天主子民服務;
- 促進教會中的國際組織和運動;和
- 促進基督宗教和宗教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這些不同的職能超越社區、國家、教會和宗教的界限,關注對人類生活和發展的整體理解。現有會員包括19個主教團和8個準會員,包括香港。在過去的四十多年裡,FABC的成員數量不斷增加,活動量也不斷增加,神學也得到了發展。儘管如此,FABC中央秘書處至今仍然留在香港。
徐誠斌主教於1973年去世,未及參與1974年在台北召開的第一屆FABC全體會議,因此他不會看到亞洲主教團協會的大部分發展和成長。儘管如此,他在FABC的建立和組織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徐誠斌於1969年就任為香港教區第一位中國裔主教至今已是五十週年,簡要地回顧他對香港本地教會發展關鍵性的貢獻是自然和明顯的。然而,只考慮研究他在香港傳訊方面的成就,並不能充分理解他視野的寬廣度和欣賞到他在主教事工中展現的豐富才能。在組織亞洲主教團協會的服務中,徐誠斌主教也表現出對普世教會的承諾和服務。根據梵二的精神,徐主教認識到主教事工是同時既關心普世教會,也專注於託管給他牧養關懷的教區。
管理個別教會的每位主教,只對託付給他的那一部份天主子民……,行使司牧權。但是,以主教團一份子及宗徒繼任人的名義,由於基督的訓令,應該對整個教會表示關心,這種關心,即使不以權力去行使,為教會也極其有益。」(《教會憲章》23)
(編者按:本文英文原稿見本刊第189期2018年夏季號第100至109頁,本文註釋請參考英文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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