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 2019年 春季號 第39卷 總第192期 主教團與普世教會的關係
趙建敏
說到中國天主教會主教職,人們很自然地會想到2018年9月22日中梵同時宣布簽署的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性協議。雖然眾人對協議具體內容不甚了解,而且不少人還心存疑慮,但此協議的歷史性里程碑意義顯然遠超其「臨時性」意義。協議簽署之後,中國大陸教會所有主教都被接納到與伯多祿繼承人教宗的公開且完全的共融中。毋庸置疑,這只是中國大陸教會歷史性進程的一小步。無論這一步多麼小,但畢竟邁開了向前進的步伐。就天主教會教義而言,大陸教會主教們的主教職名正言順了。當然,這並不代表協議之後所要面對的挑戰、爭議和困難更少了!
說到梵二會議,我們自然無法忘記它的啟動者聖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就任教宗職後頒布的第一個通諭中,若望二十三世就宗教爭議問題說道:「當然,天主教會允許留下許多問題給神學家們探討。她所留下問題的範圍以那些尚未絕對確定的事情為限。在不危及教會合一之下,正如著名的英國作家紐曼樞機談到的,爭議實際上可以為成功鋪就道路。因為爭議可以帶來更全面更深刻的對宗教真理的理解;當一個意見與另一個意見互相碰撞時,可能會產生火花。(註1)然而,我們當謹記,那句曾以不同方式表述和許多作者都;引用過的成語:必要的事上,以合一為要;懷疑的事上,以自由為要;一切的事上,以愛德為要(In necessariis unitas, in dubiis libertas, in omnibus caritas)。(註2)
在此視域之下,對大中華天主教會的主教職的再反省實屬必要。歷經半個多世紀各類的困難、挫折,甚至是痛苦,中國大陸教會主教職得與伯多祿繼承人達致公開且完全的共融。這既是天主聖神的引導,幾任教宗的不懈努力,也是時代的進步使然。當然,如同世界其它地方一樣,爭議、困難和挑戰仍然存在。但我們不得不說,大陸教會主教職與伯多祿繼承人公開且完全的共融為主教們提供了一個積極福傳並服務社會的良好契機。面對當今世界的挑戰,這種公開且完全的共融為中國大陸教會搭建了一個堅實的平台。
主教職的意義
合而為一,眾志成城。耶穌大司祭的祈禱也是大中華教會的祈禱。「聖父啊!求你因你的名,保全那些你所賜給我的人,使他們合而為一,正如我們一樣。」(若 17:11)大陸教會主教職需要的也正是這種精神。梵二《教會憲章》明確告訴我們說:「每一位主教代表他自己的教會,全體主教在和平、相愛及統一的聯系下,與教宗一起代表整個教會。」(註3)主教是個體的,是有數量的,主教職是共同的,是集體性的。換言之,主教們個體之間彼此需要,相互支持,並共同分享同一個集體性的主教職。哪一個個體也離不開整體,一損具損,一榮具榮。實在而言,個體所面臨的困難正可以被這種共同的擔當所克服。因而,大陸教會的主教們需要同心同德,不忘初心,共同承擔其中國教會積極福傳與服務社會的責任。
為完成這一神聖使命,梵二會議告訴我們說,主教職是聖事,「這些為牧養主的羊群而被選的人,是基督的僕人,是天主奧跡的分施者,他們受命為天主恩寵的福音作證,他們接受了屬靈的及成義的光榮職務。」(註4)可見,他們是基督的僕人,羊群的牧人。他們不是公司的CEO,不是工廠的老板,不是團體的「老大」,不是權力的痴迷者。相反,梵二會議給主教職的定位是,「全體主教都應促進維持信仰的統一,及整個教會共有的紀律,並教導信友愛護基督的整個奧體,尤其那些貧苦有病的人們,和那些為義而受迫害的人們。」(註5)用我們傳統的話語來說,就是要維護當信當行的教義教規的統一與完整,並特別照顧貧苦弱小者。當然,這與教會神學的本土化並不矛盾,基督的福音在本土文化中只會獲得強大的生命力,因為「在各時代各民族中,所有敬畏天主履行正義的人,都為天主所悅納。」(註6)
在現階段而言,大陸教會的主教們在一個合情合理合法的主教團體中一同承擔福傳與服務社會的責任,可能還需要假以時日;然而這並不應成為共同擔當宗徒使命的一種嚴重障礙。即便仍存在著種種困難,同一地區的主教們仍然擔負著「為該地區的信眾共同執行某些牧靈職務,特別藉適合於當時當地環境的傳教方式和計劃,依法律規定,使教會為人類促進更大的福利」的責任。(註7)因此,共享同一主教職的大陸教會的主教們,有必要以多種不同方式共同擔負起本地區的某些牧靈職務,特別是能夠共同探討制定適合現時大陸環境的傳教方式和計劃,並且能夠共同努力實施它們。
主教與他們的助手
同一使命,共同擔當。「我在世上講這話,是為叫他們的心充滿我的喜樂。」(若 17:13)既然所有大陸主教都被接納到與伯多祿繼承人教宗公開且完全的共融中,大陸教會主教們彼此的合一共融,共同擔當上述使命的責任自然更形重大。在這種喜樂中,「於是,主教們和他們的助手──司鐸及執事──接受了為團體服務的職務,替天主來監護羊群,作其牧人,作教義的導師,聖禮的司祭,治理的職員。」(註8) 沒有喜樂也就無法為團體服務,更無法監護羊群。當然,這喜樂並不是完全來自向前邁進的這一小步,因為後來的挑戰和困難仍然很多,而是保祿和巴爾納伯放膽講授天主的聖道,但卻被迫把腳上的塵土拂下,前往依科尼雍時,「門徒都充滿喜樂和聖神」的那種喜樂(參閱宗13:44-52)。這喜樂是耶穌基督的喜樂,是保祿和巴爾納伯的喜樂,是眾宗徒的喜樂,也是教宗方濟各宗座勸諭《福音的喜樂》中所說的喜樂,也應當是今日大陸教會主教們的喜樂,以及眾信友們的喜樂。正是帶著這種喜樂,宗徒保祿勸戒我們說:「弟兄們!你們要喜樂,要勉力成全,要服從勸勉,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格後 13:11)
在此福音的喜樂中,大陸教會的主教、神父、執事、會士和信友們,勉力成全,相互勸勉,同心合意,彼此和睦,共同擔負起耶穌基督托付給宗徒及門徒們傳揚福音的使命。特別是對大陸教會的主教們,一旦他們與伯多祿的繼承人教宗具有了公開且完全的共融,梵二會議所申明的對主教們的訓導也自然而然完全適用於他們。「藉祝聖,獲得主教職務的主教們,共同擔負照顧一切教會的責任,與教宗共融,並在他權力之下,結合於集團中,去執行對整個教會的教導及管理任務。」(註9)故此,大陸教會的主教們,尤其包括整個大中華教會的主教們,除了自己受托的教區之外,都共同擔負著照顧一切教會的責任,尤其是照顧大中華教會的責任。雖然這種責任暫時無法完全在教會法律層面來施行,但在善盡牧者訓導、聖化和牧靈管理三種職務、彼此積極協同福傳、共同維護教義教規、提升信友信望愛三德、策劃實施福傳計劃等方面的教會牧靈層面的責任仍然可以而且需要共同擔當。
客觀而言,不論有關主教團本身特質的爭議是否能夠得以很快解決,大陸教會主教們共同擔當福傳使命的責任都不容迴避。在大陸教會主教們全部被接納到與伯多祿繼承人公開且完全的共融之後,過往那種「各家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和局面需要徹底改變。這種改變即是按照梵二會議訓導,在善盡主教們的首要職務,即宣講福音的職務時,大陸教會的主教們要「依照適合時代需要的方法,宣講天主教的教義,即答復最困惑人的問題及困難,並維護同一教義,教導信友如何維護及傳揚真理。……當設法利用今日所有各種方法宣揚教義,即宣講及講授要理,它常占重要位置。」(註10)面對當今世界和大中華所面臨的令人困惑的「問題及困難」,我們神職和眾信友,呼喚並期盼著這種「答覆」,尤其是主教們的共同擔當的「答覆」。在善盡主教職的聖化職務時,梵二會議也提醒主教們,「主教盡聖化職務時,當記憶自己是由人間所選拔,奉派為人舉行關於天主的事,奉獻祭物和犧牲,以贖罪過。……所以,主教是天主奧跡的主要分施者,同時在委托給自己的教會中,是禮儀生活的管理人、推行者及保管人。」(註11)
從主教職看禮儀與服務
在現今實際情況下,大陸教會的禮儀生活顯然需要得到規範與強化。毫無疑問,維護並保持大陸教會禮儀生活的神聖性和規範化,特別需要「禮儀生活的管理人、推行者及保管人」的共同管理和擔當!鑒於語言性差異、區域性不同、信友靈性追求的多樣性,如何維護並保持教會禮儀生活的核心地位,充分協調禮儀生活的神聖性、統一性與多元性,主教們的共同擔當應是解決此問題的不二法門。在善盡牧靈管理之職時,梵二會議告訴主教們,「主教在盡父親及牧人的職務時,在自己的屬下人中,當如服侍他人的。」(註12)
大陸教會老一代的主教們,以他們的年齡、智慧和特殊恩寵,對相對年輕的神職和信友來說,「父親」的角色比較容易被體認。當然,梵二會議在此所言的「父親」絕非意指年齡,而是期盼主教們「如真正的父親,愛護關懷一切的人」(註13)。顯然,這「父親」一詞意指關愛一切人的那份父親一樣的愛心與愛德。善言、善勸及善表正是這份愛心與愛德的恰當表達。換言之,他們是愛心與愛德之父,是整個教會牧靈愛德之父。
謙卑服務與牧職領導並行
謙卑服務,互相支援。「大家都該穿上謙卑作服裝,彼此侍候,因為天主拒絕驕傲人,卻賞賜恩寵於謙遜人。」(伯前5:5)正如梵二會議《教會憲章》明確聲明的:「主托給其子民的牧人的這種職務,實在是一種服務,在聖經中特意地稱為服役。」(註14)事實上,地方主教團本身的教會法律地位固然重要,但依照教會法典455條之規定,「主教團只能在下列事務上制定普通法令:即普通法所已規定者,或宗座自動詔書或因主教團請求而命令者。為在主教團大會中有效制定1項所指的法令,至少該有三分之二有表決權的主教們同意,而且非經宗座之認可,並依法公布,不得生效。」因此,一般來說,地方主教團制定此類有法律效力的普通法令的機會並不多。可見,梵二會議希望的是,借著這類的教區會議、教省會議及全國會議,地方教會的主教們能「同心合意,推進公共及個別教會的利益」,能「訂立為了傳授信德真理及整飭教會紀律的共同守則。」(註15)這些會議的目的,與其說是為了制定法令,倒不如說是給地方教會主教們提供了一個彼此服務互相支援共同擔當的一個平台,是「為了促進教會供給人的更大利益,並為了使傳教方式更適合時代,而共同執行牧靈職務。」顯然,「共同執行牧靈職務」才是主教團最大的目標。
在這樣的視野和理解下,地方教會主教們彼此服務互相支援的平台不僅有地方主教團,也有教省會議等其他形式。就此來說,地方教會主教們彼此服務互相支援的方式很多。一旦依照梵二會議的訓導打開視野,大陸教會、大中華教會,乃至亞洲教會和世界其他國家教會,將謹記「主教既為宗徒的正式繼承人及主教團之一份子,自當常相團結,關注整個教會。」(註16)因此,遵照梵二會議的指導,使用同一文字、身處同一文化、肩負同一使命的大陸教會和大中華教會的主教們自當彼此服務互相支援。過去的半個多世紀,俗稱的「橋樑」教會為大陸教會的神職培育、牧靈福傳、禮儀規範、靈修進展、社會服務等做出了相當卓越的貢獻。大陸教會自然會感恩銘記的。如今,大陸地方教會的主教們與伯多祿的繼承人教宗完全且公開的共融,這既是一個歷史性的轉折點,也是一個視野性的轉折點:「橋樑」已不再,大中華教會同在伯多祿為首的一條船上,無論還存有甚麼樣的爭議,大家自然需要「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正是在這條船上,面對著世海的風浪,大中華教會的門徒們前來向睡在船上的耶穌祈求說:「主!救命啊!我們要喪亡了!」(參閱:瑪8:23-27)
「小信德的人啊!」是的,我們信德不足,我們彷徨猶豫!或許,大中華教會之間的謙卑服務、互相支援、「同舟共濟」正是彌補我們信德不足的方式之一。毋庸諱言,在伯多祿的這條船上,大陸地方教會是個「小兄弟」,是個「新人」,我們需要中華教會乃至世界其他地方教會兄長們的支持和輔助。無論如何,在各方努力下,我們爬到這條船上了,雖然身上還滴淋著冰冷的海水!也正因此,大陸教會的主教們需要大中華教會乃至世界其他地方教會主教們的關愛和支持。這關愛和支持不僅是彼此的祈禱和關注,也是在兄弟般的謙卑服務互相支援上,依照梵二會議訓導,在「宣講天主的教義,即答復最困惑人的問題及困難」上,在「維護同一教義,教導信友如何維護及傳揚真理」上,在「特別照顧貧窮人及弱小者」上,在「與人接近和要求推動與人交談」上,在善盡「禮儀生活的管理人、推行者及保管人」的職務上,在「如真正的父親,愛護關懷一切的人」的牧靈愛德上。(註17)
事實上,大陸教會的主教職已經開啟了一個新的歷史性篇章。在伯多祿的這條船上,大中華教會的主教們、司鐸們、會士們、信友們,面對世海,「同舟共濟」,共同擔當並完成耶穌基督交托的使命,在源遠流長的中華文華中讓基督的福音發揚光大,這才是我們的根本追求。或許,本文最好的總結,還是開頭時所引用的聖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曾用過的那句成語:「必要的事上,以合一為要;懷疑的事上,以自由為要;一切的事上,以愛德為要」(In necessariis unitas, in dubiis libertas, in omnibus caritas)。
註釋:
- Cf. J.H. Newman, Difficulties of Anglicans, v. 1, 261 ff.
- John XXIII, Encyclical Ad Petri Cathedram, June 29, 1959, “Religious Controversy #71, 72.
-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教會憲章》,23號,1964年11月21日。
- 同上,21號。
- 同上,23號。
- 同上,9號。
- 《天主教法典》,447條。
-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教會憲章》,20號,1964年11月21日。
-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法令》,3號,1965年10月28日。
- 同上,13號。
- 同上,15號。
- 同上,16號。
- 同上。
-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教會憲章》, 24號,1964年11月21日。
-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主教在教會內牧靈職務法令》,36號,1965年10月28日。
- 同上,6號。
- 參閱:同上,13號, 15號, 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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